環局破獲烏日非法清除業者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接獲民眾陳情,指出烏日區溪南路二段151巷35號圍籬土地內有傾倒、回填營建廢棄物一案,更離譜的是地主居然是環保局的契約工,議員批評環保局人員竟然光明正大、知法犯法!

台中市環保局接獲議員反映後,隨即派員前往烏日區溪南東段土地遭掩埋建築廢棄物稽查;因現場設有圍籬且大門深鎖無法進入,現勘後以空拍機進行監控蒐證、並持續追蹤,二十一日發現現場有人作業立即進場稽查,並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查獲承租土地的清除業者非法處理廢棄物,且土地所有人之關係人涉有違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行為,分別依違法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及四款規定移請檢警偵辦。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為杜絕環保犯罪案件,檢警環等機關已組成聯合查緝機制多年,事業單位廢棄物一定要交由合法的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同時也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行政刑責,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局長陳宏益也說,特別感謝江和樹議員即時提醒,環保局將責成業務單位立即改善,並建立預警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