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狀線修復經費要14億多!卓冠廷轟:雙北聯手圖利威京中工

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怒批,新北市沒釐清原因、合約和責任,事發隔日答應付款,雙北涉嫌圖利中華工程和威京集團。(高鈞麟攝)
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怒批,新北市沒釐清原因、合約和責任,事發隔日答應付款,雙北涉嫌圖利中華工程和威京集團。(高鈞麟攝)

新北環狀線通車僅4年多,因0403地震多處嚴重錯位,修復經費暴增至14.41億元。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怒批,新北市沒釐清原因、合約和責任,事發隔日答應付款,雙北涉嫌圖利中華工程和威京集團。對此,捷運局說明,雙北市政府原依契約保固期條文要求施工廠商進場修復,真正原因短期內無法釐清,為求盡速復駛,因此採復原與鑑定同步方式辦理。

卓冠廷指出,環狀線當時由台北市捷運局規畫發包,負責施工的工程公司是威京集團的中華工程,依約保固5年至2026年3月。新北市府則是業主,合約中明示「乙方(台北市)與其代理人、受雇人、受任人、廠商或任何第三人因辦理本工程所生之所有權利義務、債權債務等,應由乙方依法處理。」因此從一開始就該由台北市全權處理負責。

卓冠廷表示,依照合約,台北作為乙方就該全權負責,而在台北市與中工的保固條款中,得以因天災而免除賠償責任的,必須是「廠商無法預期或是採取防備措施者。」但捷運環狀線就是依照工程標準必須做到能承受6級震度,卻是在5弱地震下就產生多處嚴重錯位,早已不適用天災免責的條款,新北市卻配合中工起舞。

卓冠廷指出,責任釐清前,新北市府居然在4月4日第一次復原工程會議中就下了「所需經費由新北捷運局先行支應」的結論,到了4月6日第三次會議,捷運局長李政安才要同仁去檢視契約、移交等資料確認兩市的權利義務,甚至到了4月8日第五次會議,中工還表示「不涉及保固責任,但願意協助復原工程,相關費用請新北捷運局支付費用。」

卓冠廷說,事故鑑定報告要等將近300天到明年1月,但新北市決定幫威京中工付上億工程款只要1天。2011年新北市府與台北市府簽訂合約,主責捷運業務是時任副市長李四川,簽定環狀線工程該由台北市負責的條款,但當他去台北市服務後,如今同一份合約居然變成新北市出錢。

卓冠廷要求,新北市用災害預備金已付8億元、接下來可能總金額超過14億元,新北市議會應拒絕決算;新北市府應研議提告台北市府,要求依約賠償;新北市政風處立即立案調查公務員涉嫌非法圖利中工,拒絕讓新北市當冤大頭。

捷運局說明,雙北市政府原依契約保固期條文要求施工廠商進場修復,施工廠商認為屬契約天災免除保固責任,基於因地震引起環狀線損壞,真正原因為天災、施工不當或設計等問題,短期內無法釐清。

為求最快速度讓環狀線盡速復駛,且基於公共利益,復原工程有急迫性,依法依規盡速處理,因此採復原與鑑定同步進行方式辦理,待第三方專家小組鑑定報告出爐後,必定請台北捷運局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

捷運局表示,新北環狀線興建皆由新北市府出資,台北市政府為不出資代辦角色,目前營運及資產皆由新北接手,營運受損需由新北支付,至於北市捷運局與中工之間尚屬契約保固期間,未來鑑定報告釐清受損為天災、施工、設計或監造原因所致,如屬施工廠商因素,將函請北市府向施工廠商求償歸墊;如屬設計因素,函請北市府向設計廠商求償歸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