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明年加嚴放流水標 中市府籲業者及早因應

[記者謝雨澄台中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自明年1月1日起,加嚴或新增《放流水標準》部份管制項目與限值。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日前已函文轄內近300家列管事業及早因應,避免法規明年實施加嚴標準後,遭裁處及告發情形。

環保局表示,中央於106年12月25日發佈修正《放流水標準》,針對3種排水量不同限制的既設業者,加嚴重金屬等9項限值,並新增「錫」管制項目。

環保局日前已函文轄內近300家列管事業,包含排水量150CMD以上的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等三事業;排水量500CMD以上的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化工業、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四事業;及無排水量限制的科學工業園區、石油化學專業區等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

此外,為進一步減少水體氨氮排放總量,金屬表面處理業或電鍍業、製革業(生皮製成成品皮者)、廢棄物掩埋場和發電廠等五種事業及其他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增「氨氮」管制項目。

環保局說明,相關業者應於明年1月1日前完成廢(污)水處理設施改善及許可證(文件)變更(如質量平衡);無須改善即符合標準業者,應檢視其許可內容(如質量平衡計算結果的排放水質)是否符合加嚴標準限值,若未符合,應於明年1月1日前完成許可內容變更。202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