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祭優惠 工總:別忽略中小企業

台版晶片法子法規昨日出爐,訂立研發費用達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之設備支出達100億元為申請門檻。工總表示,為了保持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地位,企業精神上支持,不過也希望政府在照顧大企業時,也不要忽略中小企業。

提升產業競爭力,工總表示,不只是《產創條例》第10條之2,同法的第10條之1政府也要一併考量,並對該法提出3項建議,首先就是條例中的第10條之1的投資抵減建議政府將數位轉型、人工智慧與智慧製造、以及淨零碳排納入範圍。

其次,第10條之1智慧機械、5G以及新增的資安投資,實施期間僅到2024年的12月31日止,對於企業而言時間比較侷促,希望政府再延長投資抵減優惠期間與第10條之2相同,到2029年12月31日止。另第10條之1規定,企業支出的5%或支出3%內,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也希望在抵減上可以更為放寬。

對於台版晶片法對業者的誘因,巿場人士認為誘因遠低於美國、中國大陸與韓國,只是能體諒政府要追求資源分配的公平性,不能只照顧特定產業。另資策會顧問陳子昂認為,政府可鼓勵業者,透過策略聯盟提升實力。對於是否因此導致商業機密外洩,陳子昂認為,台灣半導體業者十幾年前就到大陸等地投資,若技術那麼容易就外洩,早就出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