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10-1優稅展延5年抵減上限放寬至18億元 經長郭智輝坦言與目標「差2億」

經濟部長郭智輝。廖瑞祥攝
經濟部長郭智輝。廖瑞祥攝


經濟部《產業創新條例》10-1條投資抵減優稅政策今年底落日,經濟部傳出已和財政部達成共識,針對投資抵減上限從原本10億元以下,放寬到18億元以下。但經濟部長郭智輝今(4)日受訪時坦言,與原先爭取的目標差了2億元;換言之,經濟部原本爭取抵減上限20億元,最終只獲得18億元。

郭智輝今早陪同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SEMICON Taiwan 2024國際半導體展」開幕典禮;他會後受訪時表示,產創條例10-1條的投資抵減上限有增加,支出上限從10億元提升到18億元,但與原先爭取的目標差2億元。

郭智輝緊接著又說,「不過,還好啦!」,業者投資若真的超過18億元的上限,經濟部當然還是會替業者爭取。

針對本次產創修法預期帶動的投資效益,郭智輝表示,希望看到產創條例的優稅政策能夠「普惠」,讓所有的中小企業都能夠享受到,更能夠在研發領域投入更大的心思。

經濟部《產業創新條例》10-1條的投資抵減優稅政策即將在今年底屆期,經濟部今年初即預告將爭取修法延長。其中,針對投資抵減的上限額度,經過財政部與經濟部拔河後,最終拍板從目前的10億元以下,放寬至18億元以下;投資抵減項目則從現有的智慧機械、5G、資安等領域,再增列AI及淨零低碳設備。

抵減條件未變,經審查核准可享投資抵減,當年度抵減率5%,或分3年抵減率3%,兩者二擇一適用。為使優稅期限將與產創10-2條一致,本次10-1條修法後的適用期間為5年,將到2029年底為止。

經濟部最快今天預告相關修法,並擇日召開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將草案送入行政院,交由立法院審議,力拚今年底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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