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公會要求業者 落實旅平險通報

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日前空安事件頻傳,保險業者發現,有民眾向多家保險公司買了多張旅行平安險,在國外發生醫療意外並申請醫療險理賠,由於不太尋常,主管機關透過產險公會通知各產險公司留意外,並要求各業者要落實旅平險通報系統。 近期業者發現,有民眾買了許多張旅行平安險,卻因為意外醫療,每一張醫療理賠幾萬元,由於不尋常,已引起產險公司注意,主管機關也要求各產險公司在銷售旅行平安險時要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作業控管自律規範」落實核保以及通報,以防止道德風險。 產險公會表示,由於一張旅平險才幾千元,但理賠幾萬元,「投資報酬率」頗高,必須要防道德風險,雖然旅行平安險可以在上飛機前2∼3小時通報,但產險公司並沒有在機場設櫃,因此在銷售的當下,可以透過電腦系統查詢並通報,若發現有異狀,則應拒絕核保。 新安產險公司表示,依目前相關辦法,產險公司在銷售3天內要通報,核保後也要通報。 而且依自律辦法規定,「核保人員進行核保作業時,本核保專業,考量各會員自身之風險承擔能力,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基本資料、投保動機、保險利益、需求程度、適合度事項、財務及健康狀況等各項核保因素綜合加以評估,也注意保件有無道德危險或不當節稅等情形」,如果沒有發現異樣,即可核保並通報,但若有發現異狀,則要作進一步調查。 在自律規定中,核保人員必須針對同一保戶投保資料,通報資訊系統通報資料及同業累計保險金額,檢視投保件數、保險金額及保險費等與其財力及社會經濟地位是否合理、適當,在旅行平安保險被保險人單一保單投保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萬元,各產險公司須採行財務核保作業。 所謂「財務核保」,指要取得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入或財產證明、請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填答財務資料相關問卷並簽名確認,若屬一定期間重複多次購買旅行平安保險之商務旅客,僅須於第一次購買時填寫、抽樣體檢、電訪或親自訪視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等方式進行。 但經評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社會經濟地位與投保狀況顯屬合理、適當的話,可免提出收入或財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