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籍看護 降低門檻80歲以上老人即符資格
中國時報【許俊偉、黃天如╱台北報導】 勞委會確定外籍看護申請資格的放寬方向,擬從年齡和失能認定兩大方向鬆綁,除開放八十歲以上老人申請,打破現行須有廿四小時照護需求才能申請的高門檻規定外,也將與衛生署研究是否有取代巴氏量表的失能認定新式,並加入家庭負荷評量,最快第三季上路。 本報前天報導,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很多家庭卻哀嘆申請外籍看護和幫傭跟登天一樣難,引發社會各界廣大回響,勞委會也回應本報專題,加速研議放寬申請門檻與限制。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長林三貴昨天說,現行申請外籍看護必須經醫療團隊評估有全日廿四小時照護需求,但不少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家,雖未達全天候照護標準,但實際上卻可能已有一定的失能程度,勞委會將與內政部和衛生署研商從「年齡」來放寬外籍看護申請。 有仲介公司舉例,經常遇到年過八旬的老人家明明行動不便,即使沒走幾步路就可能會不穩跌倒,但因能走動,申請就是無法過關。 還有仲介索性教雇主「撇步」,不管老人家會不會走、走得好不好,到醫院接受評估時「一定要坐著輪椅去見醫生」。 林三貴補充,目前全台符合申請外籍看護的十八萬多人中,高達五二%都是年逾八十歲的高齡者,顯見現行制度已某種程度反映出國內高齡者的照護需求。 除從年齡上放寬,勞委會也打算協請衛生署重新評估失能認定方式,目前被醫師實務上拿來作為評估依據、但卻飽受批評的巴氏量表,將以其他更適切的方式或量表取代。現行巴氏量表評估分數卅五分以下才能申請外籍看護。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也召開記者會建議,巴氏量表只能評出病患生理條件,無法判斷家戶是否有照護能力,申請外籍看護應加入家庭負荷評量,以及內政部社工的家戶生活評估。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說,巴氏量表是評估重度失能的量表,但非重度失能的患者不代表就不需要廿四小時照護,納入年齡、家庭支持系統等其他評估工具是相關部會共識,衛生署也從未堅持以巴氏量表作為聘雇外籍看護工的唯一評量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