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債務問題遭毆「持槍轟車辯警告」 法官認殺人未遂判刑
海軍陸戰隊退伍的湯姓男子,去年(2020年)5月間因財務糾紛遭陳男毆打,他持槍去找對方,陳男開車逃跑,湯男直接朝車身開槍,雖沒射人,但法官認為,湯男知道子彈殺傷力,還他刻意採取側身姿勢持槍射擊,並非慌亂開槍,認定他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重判他7年10個月。
騎著機車的男子,和貨車駕駛口角,情緒激動竟拿出手槍,連開數槍。這名是湯姓男子因為不滿被打,所以持槍堵人。
時任麻豆分局副分局長洪國哲(2020.05.26)說,「雙方是熟悉的朋友,因故產生嫌隙之後相約來談判,嫌犯取出預藏的槍枝,來命令駕駛小客車的被害人就範,但是被害人趁隙駕駛逃離現場。」
湯姓男子落網之後,被檢察官起訴,但台南地院審理時,湯男辯稱沒要殺人,先是對空鳴槍,後來又開3槍,是擔心對方開車撞他的自衛行為。但法官認為,湯男採右手平舉拿槍的姿勢,對陳男車輛連開數槍,可能致人於死,不像自衛行為,因此重判他7年10個月。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林福來說,「本院調查之後認為,認為告訴人已經漸漸將所駕駛的車輛駛離,被告仍對該車輛射擊,駛離比較遠的時候還連續開2槍,所以認為不是正當防衛。」
根據畫面,湯男當時側身,右手平舉的瞄準姿勢,左手還插進口袋,一般槍擊練習也是這樣的姿勢。
南市射擊委員會教練說,「我們的小口徑手槍,一般就是包括那個空氣手槍,一般就是單手持槍,沒有雙手持槍,而且都是側身側身在瞄準的。」
在速射比賽,側身瞄準的姿勢,是為了射擊時保持平衡,降低後座力,而湯男最後因為開槍姿勢,而被重判7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陳姵妡、林俊明 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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