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成員變華碩內鬼!收廠商千萬回扣遭判刑

▲前男團「可米小子」創始成員張耀文,雖然一度入選不過最終仍遭淘汰,無緣演藝圈後踏足科技業,他在2016年擔任華碩電腦採購部副理期間,浮報SIM卡採購報價,並收受廠商回扣達40萬5511美元,約台幣1314萬的回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處2年6個月徒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
▲前男團「可米小子」創始成員張耀文,雖然一度入選不過最終仍遭淘汰,無緣演藝圈後踏足科技業,他在2016年擔任華碩電腦採購部副理期間,浮報SIM卡採購報價,並收受廠商回扣達40萬5511美元,約台幣1314萬的回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處2年6個月徒刑。(圖/翻攝自Google Map)

[NOWnews今日新聞] 前男團「可米小子」創始成員張耀文,雖然一度入選不過最終仍遭淘汰,無緣演藝圈後踏足科技業,他在2016年擔任華碩電腦採購部副理期間,浮報SIM卡採購報價,並收受廠商回扣達40萬5511美元,約台幣1314萬的回扣,日前遭士林地方法院依背信罪處2年6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2016年,張耀文身為華碩公司系統事業群策略採購一處策略採購部副理,主要負責採購華碩料件、議價等業務,他得知華碩有意採購G&D公司代理的SIM卡,卻因故遲未與G&D簽定採購合約,張耀文希望讓大將科技取得G&D公司代理商資格,透過與華碩簽訂SIM卡採購合約,藉機從中收取回扣。

張耀文私下找到大將負責人,並向他表示「可介紹G&D公司認識」,以便讓大將接單,不過要抬高產品報價,並將銷售金額扣除進貨及管銷成本(約3%)後之獲利,交付給自己作為回報,大將公司負責人希望提高公司知名度及營業額,也擔心張耀文利用在業界的影響力對公司不利,最終答應要求。

最終大將在成為G&D代理商,華碩公司依約給付貨款後,大將負責人分別於和信醫院、捷運關渡站、張耀文的住處等地點,陸續將美金40萬5511元換算成台幣,分次交給張耀文10餘萬至100萬元不等現金,張耀文最終再存入自己的帳戶中。

後續華碩發現此事後向張耀文提告,雙方至今未達成和解,士林地方法院於9月26日依背信罪,判處張耀文2年6個月有期徒刑、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0萬551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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