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涉潑氫氟酸致人於死 殺人罪起訴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9日電)去年剛考上大學的林姓男子涉嫌因爭搶練舞場地,推倒約80歲傅姓男子致傷後遭報警裁罰,卻購買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潑傅男,導致傅男傷重不治,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後移審法院。

高雄市苓雅警分局今天表示,全案起因於去年7月間,林男涉因爭搶練舞場地與傅男發生爭吵,林男涉動手推倒對方並撞傷,民眾協助傅男送醫無大礙,並報警處理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林男新台幣3000元。

不料,林男事後不甘再犯案,高雄檢警查出林男涉嫌以某醫學院統編及謊稱要做實驗向店家購買氫氟酸,於去年8月間潑向傅男致重傷死亡,腿部也灼傷的林男逃逸住院8天。檢警也查出林男疑患有情緒障礙症狀。

高雄地檢署指揮警方查緝林男,並查扣購買氫氟酸的發票,讓他俯首認罪,檢方今年7月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全案移審法院。

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被告林男明知俗稱蝕骨水、化骨水的氫氟酸有劇毒,會直接穿透組織與骨頭及其他器官受影響,可能致他人死亡,除電擊棒電擊傅男,並潑灑氫氟酸於頭部、後腦杓、身體正前方部位後,隨即逃離,檢方指揮警方追查出林男涉案,偵結起訴。(編輯:謝雅竹)108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