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相約討論兩人間訴訟問題 未能達共識引發肢體衝突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23日0時15分發生一起男子毆打女子案,新店警分局接獲110通報立即派遣碧潭所線上巡邏警力到場,現場涉嫌人康男(85年次)已遭民眾壓制,經詢問涉嫌人康男,指稱與被害人林女(83年次)為前男女朋友,相約在小碧潭捷運站京站廣場討論兩人間訴訟問題,過程中未能達成共識,後續引發肢體衝突,且有持菜刀作勢恐嚇被害人林女。
新店警分局指出,另被害人林女則表示談判過程中,遭涉嫌人康男持菜刀恐嚇並徒手毆打,先行至新店耕莘醫院驗傷,於臉部、左手及腳有多處擦挫傷,再至所製作傷害、毀損、恐嚇及家暴告訴筆錄,並申請保護令,康男則是下巴受傷,但表示無須就醫。現場菜刀依規定扣押並交由偵查隊鑑識人員採證。全案訊後依傷害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