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酒駕肇事 和解求情仍判刑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日電)黃姓男子酒駕騎機車行經路口,撞上另名騎機車的陳姓男子後肇事逃逸,事後雙方和解,黃男向法官求情「父母親年紀大,需要照顧」,但法官認為他輕視用路安全,判1年1個月徒刑。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48歲黃姓男子曾因多次酒駕,陸續被法院判刑拘役55日、有期徒刑5個月與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並在104年6月被吊銷駕照3年。

民國106年6月8日晚間,黃男騎機車行經台中市南區濟世路與忠孝路的無號誌路口時,與騎機車的陳姓男子相撞,導致陳男挫傷及骨關節半脫位等傷害。

黃姓男子肇事後騎機車逃逸,經陳男記下車牌報案,警方循線通知他到案,雙方事後以新台幣6000元和解。黃男向檢察官供稱,是害怕被關才逃逸,因「父親80歲、母親77歲,有太太及3個女兒,我不應該犯錯」。

法官審理時,黃男求情說「我不應該肇事逃逸,我父母親年紀大了,要由我照顧,希望給我一次機會」,但法官認為,黃有多次酒駕前科,屬危害用路人犯罪類型,輕視用路安全,判有期徒刑1年1月。10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