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溯溪竊珍貴漂流木 人贓俱獲

劉姓男子趁著日前豪大雨,溪水夾帶珍貴的漂流木而下,竟然到台8線指標37公里路段,涉險進入大甲溪河床竊取肖楠漂流木五塊,總重141公斤;劉嫌得手後載運至27公里處,因逆向停車被員警查獲,警方依違反森林法罪嫌,將劉嫌移送法辦。

劉姓男子趁著日前豪大雨,溪水夾帶珍貴的漂流木而下,竟然到台8線指標37公里路段,涉險進入大甲溪河床竊取肖楠漂流木五塊,總重141公斤;劉嫌得手後載運至27公里處,因逆向停車被員警查獲,警方依違反森林法罪嫌,將劉嫌移送法辦。

無業的劉姓男子(50歲、台中市人),於19日帶著鋸子等工具,隻身駕車到和平區台8線(中橫公路)指標37公里上谷關路段,不顧溪水暴漲與自身安全下,在大甲溪河床尋找漂流木,經溯溪在河床內竊取肖楠漂流木5塊,總重141公斤。

劉嫌將肖楠木搬上自小客車,在回程途中至台8線指標27公里處,因逆向停車,引起和平警分局天輪派出所巡邏員警王俊雄的注意,而上前關心時,聞到車飄出濃濃的木頭香味;經盤查駕駛人劉男神色緊張,打開後車廂後,發現載滿了肖楠木塊,劉男坦承係在大甲溪河床內撿拾。

和平警分局長高誌良表示,依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規定,在縣市政府未公告提供民眾自由撿拾前,民眾切勿任意撿拾漂流木,警方將會加強巡邏,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另因森林法105年修正後,不但刑責加重,更能併科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並將犯罪工具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