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騎著自行車上國道 處理員警細心以巡邏車防護

一名27歲男子今天上午10點左右,騎著腳踏車誤上國道中山高速公路,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刻調派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且在五楊高架南向60.7公里中壢路段,把男子攔停加以瞭解,同時警方細心巡邏車停在後方,以確保騎士安全。

警方瞭解,這名腳踏車騎左,誤從內壢交流道騎上高速公路,約莫騎了約3公里。警方通知工務段到場,將腳踏車載下內壢交流道,男子則坐紅斑馬警車前往到內壢交流道底下平面道路會合,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行人上高速公路,處新臺幣 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