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也是父權社會下的被害者,必須偽裝自己的「陽剛氣質」



文:平雨晨(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研究生) 有時候,人們犯罪的動機,只是不想面對自己內心的陰影。 那道陰影,通常是所謂的「脆弱」、「受傷」、「感性」等情緒狀態構成,具有陰柔氣質刻板印象的意涵,而這些「女性特質」也容易誤被與「自卑」、「墮落」、「弱者」等負面象徵歸類為同一種傾向;然而,當陰柔氣質於男性領域中產生,而男性無法誠實面對或學習與陰柔氣質共存時,卻極有可能成為犯罪動機的根源。 目前台灣社會犯罪指標當中,以侵犯人身財務安全的暴力犯罪、竊盜、詐欺案類,最令民眾或受害人感到不安,因為這些案類與治安及人民生活關係密切;而根據內政部統計處105年第51週統計通報中的犯罪人口率顯示,男性犯罪人口率為每10萬男性人口1,624人,遠高於女性犯罪人口率347人。 由此可知,犯罪研究不能忽視性別觀點,因為男性犯罪率較於女性高的背後原因,和社會對於性別期待與性別氣質,或許正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當一個人作為生理男性誕生時,社會對於陽剛氣質的期盼,已經開始在他的身上驅動與建構。在絕大部分男性的生命經驗中,兒童時期即開始被灌輸「男子漢不准哭」、「玩芭比娃娃像是懦弱的女孩」等觀念,甚至已經有初步以暴力行為來呈現陽剛氣質(例如:搶別人的玩具);青少年時期,性別期待將會更加明顯,這也是社會告訴男性禁止擁有陰柔氣質的時期。例如在課業方面,男性最好選自然組,在人際關係上,有時候欺負同學、取笑女生才會像個男性的樣子,甚至參與霸凌,認為那是陽剛氣質的權力呈現。 於是當人在養成男性的過程裡,他們逐漸知道脆弱是不被許可的,陰柔氣質是懦弱墮落的,如果被別人發現自己有「女性特質」的行為,更是有可能被社會拋棄的,所以必須要偽裝、必須要反抗,甚至是:必須要控制、攻擊或侵略。 因此我們的社會,比起一昧地對男性施以性別期盼或壓力,更需要重視男性面對陰柔的教育課題。 如同情殺案件,向來是備受媒體與民眾關注,卻也不斷重蹈覆轍的悲劇,舉凡是告白後被拒絕、要求舊情人復合不成、另一半劈腿等都可能構成犯罪動機,追根究柢,或許並不是犯案者們真的太愛對方,而是無法接受「求愛遭拒」、「被背叛而受傷」、「好像成為了一個被取笑的弱者」所導致的難堪感,讓自身陽剛氣質被削弱後的錯誤反擊。 因為對許多男性來說,這些陰柔脆弱的狀態,違反了社會對於陽剛氣質期待,所以不容許、也不能接受自己處於呈現「陰柔氣質」的情緒或表現,而為了找回陽剛氣息的權威與自尊,於是部分男性在無法控制或正視自我時,就會犯下傷害他人或自己的罪刑。 其中,我們也不乏看見「聚會變殺人」的事件發生。 翻開報紙,有時連玩樂也會鬧出人命,例如不滿隔壁包廂唱歌太大聲,各自號召朋友互毆砍殺;而當事人大多數以男性群體為主,但卻較少會有女性喝下午茶時,突然和隔壁桌看不順眼而鬥毆的事情發生。 事實上,就以「聚會變殺人」事件為例,其實雙方清楚彼此並沒有深仇大恨,但當對方群體的音量蓋過自己所在的團體,彷彿以另外一種陽剛型態挑戰著自己的威嚴,好像如果不做點什麼、持續保持安靜的話,自己便不像個男人,一衝動容易釀成悲劇。 此外,在暴力犯罪中,又屬「性侵害犯罪」最為讓女性感到恐懼,由此可知,我們常認為時代夠進步了,但事實上,性別不平等仍然深刻地存在於社會中,而在犯罪案型當中,性侵害案件更證實性教育不足與性別不平等的事實。 以台北市為例,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司性侵害事件通報被害人籍別及性別統計 ,自2007年截至2017年6月30日資料顯示,本國籍非原住民與本國籍原住民男性性侵害受害者總計773名,本國籍非原住民與本國籍原住民女性性侵受害者總計5,444名;女性性侵受害比男性性侵受害者,遠多4,671人;為什麼在看似性別意識抬頭的社會,性侵害事件仍然持續發生、女性身體自主權仍飽受威脅? 因為父權文化紮根於社會結構中,而我們生在父權異性戀體制的社會。父權認同理想的陽剛男人性,因為那契合社會價值核心,所以社會認同男性為主宰、以男性為核心時,可想而知,男性擁有權力是被許可的,更是「自然的」、「習以為常的」,而「性」亦是男性定義權力的途徑,根源來自陽剛氣質的「主權」、「佔有」,恐懼承認陰柔氣質的「和平」、「同理心」存在,於是社會結構形成性別不平等,不僅輕視女性人權,也剝奪男性重新誠實面對陰柔氣質、後天再建構性別意識的權利。 綜上說述,性侵害犯罪者們的動機,絕不只是單純地以「滿足生理需求」做為出發點,除了原生家庭結構不健全因素、人際關係不佳等影響原因之外,性別角色的建構更拉扯其中,因為性犯罪行為剝奪他人身體自主權,易讓犯罪者擁有侵略、支配、權力優越的錯誤認知。 時代演變至今,「追求陽剛氣質、恐懼陰柔氣質」觀念仍根深蒂固地,潛伏在許多男性的自我認同價值觀裡,社會常讓多數男性忘記柔軟的力量,令男性喪失哭泣的權利,甚至當男性遇到難題,不允許他們能先撤退思考,只能硬著頭皮前進開打(甚至犯罪),才算是「真男人」的展現。 是的,男性也是父權社會下的被害者,他們必須偽裝自己成為一個勇敢的人,而這份扭曲變形的勇敢,卻往往造成更大的傷害;倘若社會與家庭能給予男性多點療傷的空間與時間,支持男性學習面對陰柔氣質,甚至讓男性知道必須「允許」自己能擁有陰柔氣質,那麼陽剛氣質中「勇者」的定義,才能真正被突顯。 誠實地面對陰柔氣質並不難,反而能讓自己蛻變成為更好的人,因為你懂得適時進退,不會挑起爭端;你擁有同理心,能站在他人立場,不會傷害他人身心,間接為社會帶來和平;你學習分享與傾訴,追溯自己的情緒來源,而不是壓抑或控制,更不會將罪過怪罪他人,這將會自己帶來修復與信心;你知道自信不是靠陽剛氣質撐起,更不是透過犯罪證明自己,而是重新找尋自己內心深處的溫暖。 畢竟,每個人都是男性,也都是女性,沒有絕對應該要有的陽剛,而陰柔更不是可恥的事情。任何人都有資格傷心,任何人都有療傷的權利,哭泣與柔弱也不是女性的「專利」,是每個人的生命經驗難免會遇見低落情緒的課題;唯有面對陰影,才能正面迎向光芒,唯有擁抱柔軟,才能真正堅強,唯有大方地退讓,才有前進的力量。 更重要的是,懂得去認識「陰柔氣質」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並且願意正視傷痕,從憤怒暴力昇華為真誠地坦承脆弱,並提升自我成長動力的人,將威武建立在尊重與同理他人的觀念上,就是真正的勇者。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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