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槍脅迫前女友復合 警苦勸並找母喊話12小時後棄械

桃園市今天發生男子持槍脅迫前女友復合案,桃園警方獲報將男子控制於屋內,經勸說先釋放女子,但仍不願棄械投降;直到警方找來男子的母親溫情喊話,才讓事件在12小時後落幕。

桃園市16日清晨發生39歲陳姓男子(前左2)持槍欲脅迫前女友復合案,警方獲報將陳男控制於屋內,經勸說後女子獲釋但陳男仍不願棄械投降,直到警方找來陳母溝通才總算讓事件落幕。圖為陳母在陳男被移送之際抱住兒子痛哭。(圖/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提供)
桃園市16日清晨發生39歲陳姓男子(前左2)持槍欲脅迫前女友復合案,警方獲報將陳男控制於屋內,經勸說後女子獲釋但陳男仍不願棄械投降,直到警方找來陳母溝通才總算讓事件落幕。圖為陳母在陳男被移送之際抱住兒子痛哭。(圖/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提供)

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洪志朋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清晨5時許,桃園分局龍安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桃園區國強一街某社區,39歲陳姓男子持槍脅迫前女友復合案件;警方獲報立即率員趕抵現場進行樓層封鎖,並協調保安警察大隊特殊警力支援。

洪志朋表示,現場警力先將陳男控制於屋內,避免傷及無辜,並做好隨時攻堅的準備。期間,洪志朋更率領員警不停與陳男溝通勸說,後來,陳男於下午1時許同意讓前女友離開,但仍持槍退入房內不願棄械。

警方擔心陳男尋短,洪志朋說,警方也聯繫陳男的哥哥及好友到場協助勸說、溫情喊話,陳男雖態度軟化,卻仍不願棄械;警方在下午4時許請來行動不便的陳男母親,經過2次的溝通,陳男終於在下午5時許軟化繳出槍枝。陳母則在警方移送之際抱著陳男痛哭,全案總算和平落幕。

警方說,為避免刺激陳男,期間警方不但貼心的為陳男叫了早、午餐外送,還請媒體協助暫時不要發布相關訊息,分局長洪志朋更到場指揮並加入勸說安撫行列,歷經12小時終於讓事件平安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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