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鐵棍打流浪老狗10分鐘害受傷 涉《動保法》遭罰1萬5

一隻流浪狗遭男子持鐵條毆打成傷,新北市動保處獲報後依法向男子開罰1萬5千元。(翻攝自新北市動保處官網)
一隻流浪狗遭男子持鐵條毆打成傷,新北市動保處獲報後依法向男子開罰1萬5千元。(翻攝自新北市動保處官網)

新北市一名男子上月初在樹林區某加油站持鐵條毆打一隻流浪老狗長達10分鐘,見犬隻忍痛爬行離開,竟還追著上去持續棒打,所幸停紅綠燈的民眾上前制止,並通報新北市動保處。男子聲稱遭咬才會動手,仍被依違法《動保法》開罰1萬5千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5月2日晚間接獲民眾通報,指稱男子在樹林中正路某加油站持鐵棒毆打浪浪,不僅攻擊行為長達10分鐘,且男子見犬隻忍痛爬行欲遠離,仍追上前繼續棒打,新北市動保處隨即派員到場關切,不過人與犬隻已不在現場。

新北市動保處後來得知犬隻被愛心民眾送醫後,也前往動物醫院了解犬隻傷檢狀況,所幸犬隻未傷到骨頭,僅受到皮肉傷,精神食慾良好但後肢仍稍顯無力,且因犬齡已高,康復情形較為緩慢,不過目前已有愛心人士願意領養照護給牠一個溫暖的家。

浪浪受傷後被愛心人士送醫治療。(翻攝自新北市動保處官網)
浪浪受傷後被愛心人士送醫治療。(翻攝自新北市動保處官網)

新北市動保處後續調閱監視器鎖定車牌號碼,循線找到涉嫌動手的男子,男子聲稱遭犬隻咬過2次,動保處認定男子行為已造成動物受傷,依違反《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處以1萬5千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若在路上發現流浪犬有頸背毛豎起、耳朵向前豎起、尾巴堅硬或搖擺、露齒低吼等欲攻擊狀態時,要使用隨身物品遮擋、緩慢後退遠離現場,不可做出尖叫等刺激犬隻行為,如不幸遭咬傷應立即至醫院消毒傷口並評估接種狂犬病疫苗,並檢具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相關事證通報動保處,不得隨意攻擊流浪動物,若造成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依《動保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提醒您:虐待動物最重可罰百萬。


更多《鏡新聞》報導
放比特犬咬死流浪狗 飼主辯「已棄養」恐遭重罰15萬
飼主肚子餓中離覓食宵夜 百公斤麝香豬綁公園險被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