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租南投河川地供亂倒營建廢土 連同7交通業者送辦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11日電)阮姓男子租河川地卻供人亂倒營建廢土、廢鐵等,河川巡查人員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7業者多輛曳引車載物品進入卻空斗離場,承租人及7業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11月接獲河川巡查人員報案指出,在國姓鄉國姓段河川地遭堆置、回填廢土,經會同報案機關、警方到場勘查,發現這處河川地除遭回填堆置大量營建廢土,也摻雜廢鐵、塑膠等廢棄物,占地面積約2700平方公尺。

南投縣環保局指出,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7家交通公司所屬多輛營業曳引車行經案發地點聯外道路,且往返途中拍到車斗載運物清空,研判已倒在現場,經環保局調查這7家交通業者皆無申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

環保局指出,案發河川地屬河川分署管理,當時出租用於種植作物,依合約規定承租人不得有違反環保法規行為,阮男卻將承租土地提供不明業者回填堆置營建廢棄物;土地承租人阮男、7家交通公司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46條第3款、第4款,後續由南投縣警察局埔里分局調查,近期移請南投地檢偵辦。

環保局長李易書說,加強查緝水利、農業用地非法棄置及回填營建廢棄物,民眾若有土地整地或填土改良需求,須向農業機關、土地管理機關申請取得許可,勿聽信廠商「免費填土」謊言,或為謀利而同意提供土地回填營建廢棄物,查獲可處1年至5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編輯:陳仁華)113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