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違規騎乘人行道 遇警攔查後遭移送送辦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所員警於4月29日3時執行巡邏勤務,於三民區博愛一路上,見周男(50歲)騎乘機車行駛人行道,員警上前攔查時,發現其身上有濃濃酒味,經酒測後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值,當場將周男逮捕偵辦。

經瞭解,周男因騎乘機車行駛人行道遭員警發現攔查,立即發現周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周男也直接坦承確實剛剛有喝酒,正當員警欲實施酒測時,周男肩上的鸚鵡看似護主心切啄了員警手部一下,嚇得周男連忙趕緊向員警道歉,最後酒測值果然超過法定標準值。周男見狀向員警要求通融,發現員警不為所動後,只能通知家人將他最愛的鸚鵡帶回照顧,全案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周男酒駕部份,本分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另行駛人行道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一項六款「駕車行駛人行道者」(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予以製單舉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駕車應秉持「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最高原則,勿因貪圖一時方便而心存僥倖,致自身財產龐大損失並涉法送辦,以維自身及廣大用路人行車安全!(圖:記者宋祥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