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電動平衡車過橋摔倒 警:禁上路開罰最高3600元

黑衣男子上橋,騎著電動平衡車,看似穩穩移動,到了下坡處突然重心不穩、摔倒翻滾,差點被後車追撞,只見他起身後一臉氣憤,手拿棍棒離開,警方當天更獲報,他涉及恐嚇、毀損等多起案件。

台北市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長吳仲偉表示,「張嫌當場坦承,有作勢拿球棒恐嚇及毀損等情事,另因現場不願配合,且有辱罵員警髒話等不雅話語,故現場依妨害公務、毀損及恐嚇等罪嫌逮捕。」

這名35歲張姓嫌犯,涉犯多項罪嫌被移送,警方也將對他開罰最高3600元,因為這類電動平衡車雖然歸類成慢車,不過屬於「個人行動器具」,依法不能騎上路,既然道路不能騎,又能在哪些地方使用?

民眾說,「不適合上路,可以在公園或者休閒區。」、「人行道也不太適合。」

其實道路、人行道,不能騎之外,以台北市為例,公園、河濱、綠地、廣場,也都是禁行範圍,台北交通局表示,電動平衡車基本上只能在封閉空間使用。

台北市交通局運管科長朱宸佐表示,「他主要使用可能就只能使用在他們一些封閉場域,例如說有些農場,或者是一些私人的一些景點。」

包含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交通局強調都屬於個人行動器具,市售大多出現車速過快等情形,考量道路安全等原因,目前暫無規劃在道路開放騎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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