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言堂/觀護人系列報導 心靈判官的獨白

專題組/唐郁荃、賴冠諭 新北報導

受刑人若在獄中表現良好,就有機會在刑罰到期之前,被提前釋放,也就是一般民眾所熟知的「假釋制度」。但假釋與刑期期滿,恢復自由之身有所不同,假釋更生人仍屬於受保護管束者,必須接受社會一定程度的監督、監管。而負責監督這些受保護管束者,避免他們再犯的關鍵人,就是「觀護人」。


異言堂/假釋更生人的老師 你聽過「觀護人」嗎?

保護管束者在假釋期間,每個月需定期到觀護人室報到一至兩次。

「觀護人」乃隸屬於各地方檢察署的司法人員,主要的工作是負責監督假釋的受保護管束者;此外,諸如被判緩刑中的受保護管束者、緩刑或緩起訴的社區處遇者、或是易服社會勞動者,統統都是他們的管轄範圍。

保護管束者在假釋期間,每個月需要定期到觀護人室報到一至兩次,除了進行定期驗尿之外,還要和「觀護人」報告自己目前的工作、生活狀態,甚至暢談心事。這段短則三五分鐘,長則半小時的懇談,是「觀護人」評估受保護管束者是否有再犯可能的黃金時間。而為了確認受保護管束者向自己報告的狀況是否屬實,「觀護人」也會明查暗訪受保護管束者的住家和工作地點。若經評估,某位受保護管束者的再犯率很高,「觀護人」很可能會申請撤銷假釋。換言之,他們的工作就像是社會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

異言堂/假釋更生人的老師 你聽過「觀護人」嗎?

為了確認受保護管束者向自己報告的狀況是否屬實,「觀護人」也會明查暗訪受保護管束者的住家和工作地點。

「觀護人」必須站在第一線面對這些曾經的犯罪者,自然得面對許多無法預測的危險;無論是性騷擾、跟蹤、恐嚇,甚至持刀刺傷的案件都曾發生過。觀護人直言,自己做的是「違反人性的工作」,職等和薪水又比檢察官還低,全靠一股熱情撐下去。尤有甚之,台灣目前的觀護工作還面臨人手嚴重不足、業務龐雜、專業不受尊重等制度困境,光靠「觀護人」們的滿腔熱血恐怕撐不了多久,改變是當務之急。

屏東地檢署侯瑾瑜觀護人:「假設社會對『觀護人』的期待是希望我們成為社會安全防護網的重要角色,要我們接住更生人,不要再進入犯罪循環;那麼,補足人力缺口,或者把不需要觀護人專業的案件、業務分流出去,都是可以思考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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