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糖衣毒藥,現在舔著不放

國安局長邱國正表示,中共可能在疫情紛擾下停止ECFA,找出口點,圖為ECFA清單納入的水果。(本報系資料照片)
國安局長邱國正表示,中共可能在疫情紛擾下停止ECFA,找出口點,圖為ECFA清單納入的水果。(本報系資料照片)

ECFA是糖衣毒藥,喪權辱國的不對稱條約。」這是2010年3月時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公開抨擊;10年後的2020年,蔡英文總統轄下的陸委會主委公開呼籲中國大陸「不要停掉ECFA」,並聲明強調:「ECFA是兩岸在互惠互利原則下簽署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實施以來對雙方均有利,希望持續落實。」

從「喪權辱國」到「互惠互利」,當年說ECFA是糖衣毒藥,現在民進黨政府舔著不放。陸委會並在國安會報中預判,擔心中共可能以停止ECFA窒息台灣經濟。ECFA終止,不無可能,中共一旦出招,絕對是衝著美國在亞太區域的勢力部署,而不是為了兩岸關係而大動干戈,單單台灣,對中共還沒那麼重要,美國如果利用台灣當馬前卒,挑戰中共核心利益,中共就可能出手。

評估ECFA未來命運,必須先釐清,ECFA沒有所謂10年大限的問題。某些學者說依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定,ECFA簽定後10年內,若未完成服貿、貨貿等後續協商,則10年一到ECFA自動失效,這是誤解。

ECFA的終止首先要看ECFA的條文如何寫,再參考WTO的規定。ECFA的序文裡白紙黑字寫著:「本著世界貿易組織基本原則,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所謂考量雙方經濟條件,意思是台灣經濟量體小,大陸經濟量體大,大陸一省的水果如果都賣到台灣來,台灣就吃不消,對大陸的很多項目而言,也不在乎台灣市場,因此台灣市場不須要對大陸全面開放。

ECFA協商時任職陸委會主委的賴幸媛,她將ECFA定位為「小而必要的經濟協議,而不是大而全面開放的自由貿易協定」,指出「考量雙方經濟條件」這句話是守護台灣的安全閥。賴幸媛詮釋了馬政府當時推動ECFA的考量,讓中小企業與農民不受衝擊,甚至受惠。

至於ECFA序文裡的「本著世界貿易組織基本原則」,意思是「考量雙方經濟條件」的前提下,盡量按照WTO的原則,但不完全照著WTO的規範。

ECFA協商期間,希望把「本著WTO基本原則」這幾個字眼放入的,是中國大陸的經濟部門與台灣的民進黨。大陸經濟部門考量到他們同時也與世界諸國協商經濟協定,各國都盯著ECFA的進展,所以希望把WTO基本原則放入ECFA序文,向世界展示中國大陸推動自由化的決心,雖然兩岸關係特殊,ECFA不是國際協議,但大陸與台灣的協商不會嚴重背離WTO原則。

而民進黨希望把WTO原則放入ECFA,則是以為如此一來ECFA就成了國際協定,兩岸關係就是國際關係,這樣就是兩岸對等。民進黨左右不分,ECFA若真完全按照WTO規定,市場對大陸大幅開放,才真是賣台。

兩岸不是國際關係,ECFA是兩岸特殊協議,關於ECFA的存廢就看ECFA本身的規定。學者們主張WTO的10年大限規定,參考就好。所謂10年大限的說法,來自於《關稅暨貿易總協定》24條的規定,以及WTO對此規定的解釋文,「10年」是對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國家談判期程的期待,不是硬性的規定。不管是ECFA條文本身,還是WTO,都不存在10年大限的規定。

因此若要終止ECFA,中國大陸必須依照第ECFA第16條的終止規定,書面通知台灣,並啟動協商,必須在海基會、海協會搭建的制度化協商架構下,雙方政府官員面對面正式協商。制度化協商的基礎是九二共識,當下蔡英文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所有制度化協商停擺中,如何啟動ECFA的終止協商,將是中國大陸的難題。要終止ECFA,片面毀約是個可能的作法,但中國大陸若毀約ECFA,兩岸已簽署的其他22項協議那算不算數?是否直航協議,中國大陸也可以片面終止,真正斷了台灣命脈?兩岸協議可以任意毀約,中國大陸又該如何面對與其他國家簽署的經濟協議,這涉及國際政治信用。

台灣不值得中國大陸如此大張旗鼓,中國大陸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最在乎的是糾葛其中的美國因素,只要台灣守住底線,在兩大強權之間左右逢迎,不讓自己真的當成了美國馬前卒,對台灣議題從容而自信的大陸政權,不會廢止ECFA。(作者為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