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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車手一審判9年 準大學生提抗告刑期減半掀議|#鏡新聞

剛考上大學的李姓男學生,在高二期間當詐欺車手9天,盜領逾300萬元,被台中地院依台中地檢署建議裁定應執行9年,嚇得他趕緊提出抗告,稱自己只是基層車手,卻被依相當於殺人、販毒量刑,太過苛刻。二審法官改判,仍判4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