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於小額採購案內控風險管理 中油遭監院糾正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6日電)監委王麗珍今天表示,中油公司員工勾結廠商不實核銷侵吞公款、洩漏標案資料或利用職務協助廠商順利取得標案,藉此收取賄款,顯示內控制度及員工法治教育不足,有嚴重疏失,監院糾正中油。

監察委員王麗珍、葉宜津、蔡崇義透過新聞稿表示,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洪姓事務員,長期勾結不肖廠商使用不實收據核銷,詐領小額採購款項後,再與廠商共分;另外,煉製事業部張姓前經理及勞工董事陳某,也以「顧問費」等名義,收受某廠商金錢報酬,並在採購過程中,提供該廠商得標或順利履約所需協助。

監委指出,熟稔小額採購相關報銷程序漏洞的大林廠洪姓事務員,藉由勾串廠商開立無出貨事實的虛偽交易收據,盜蓋驗收人及主管職章,用以向會計辦理核銷的手法套出資金後,再與廠商朋分或用以核銷未循正常預算程序購置的物品。

監委說明,中油公司長期疏於小額採購案件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未依規定辦理這項業務人員的輪調,主管人員也未善盡人員職務交接後,申辦撤銷其電腦作業權限職責;且小額採購物品並未強制進公司物料系統納管,顯示輕忽小額採購物品的管控,核有嚴重違失。

調查發現,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廠民國110年小額採購案件,有集中特定廠商採購情形、部分品項採購累計金額,已達採購法所定的公告金額,或已超過小額採購金額,依規定應以公開招標或公開取得廠商報價單方式辦理,但仍使用分批採購方式、甚至零星報銷辦理採購。

監委指出,中油公司屬國營事業,員工多為勞工身分,但辦理採購業務人員,仍屬刑法上的公務員。經查張姓前經理身為「採購審查小組」成員,洩漏採購案件規格與預算,但中油公司未有防範作為,在採購關鍵資料加註密件或保密警語,也未在開會前宣達保密規定等積極措施。

監委提到,永安氣化統包案履約期間,是用日曆天(含假日)計算,而不是工作天,廠商本來就有權在假日施工,但中油公司仍要求需視假日廠區執勤人數且該工項符合可控制範圍內,才准予假日施工,顯見中油公司對於廠商申請假日施工具有「高度裁量權限」。

監委表示,但中油缺乏相關配套措施,除不無影響廠商權益外,也使前勞工董事陳某得以憑藉其「董事會採購審議小組」成員的身分,協助廠商取得假日施工權限,再收取金錢報酬等情形,違失明確。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王麗珍、葉宜津、蔡崇義所提調查報告,因中油公司違失情節嚴重,通過糾正。(編輯:張若瑤)11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