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出現肺炎症狀仍搭機返國 旅美夫妻不起訴處分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6日電)桃園地檢署針對外界質疑旅美夫妻在美已出現咳嗽腹瀉等武漢肺炎症狀,仍在4月搭機返台,進行偵辦。桃檢表示,無法證明夫妻在美已確診,兩人入境也誠實申報,偵結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方檢察署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桃檢在4月16日依高等檢察署指示,針對外界質疑案384、案393旅美夫妻境外移入確診病例,在返國前已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症狀,卻仍搭機返國,可能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罪進行偵辦。

檢方表示,針對案384與案393登機前有無經醫師診治為疑似或確診者,地檢署透過法務部向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請求協助查明,美方表示,需提供兩人在美接受診治或採檢醫療機構名稱或地區等資訊,但兩人在偵訊時表示未在美就醫或採檢,無相關資訊可提供,因此美方函覆「資訊不足,無法查覆」,難認兩人在返國前已知自己為疑似或確診者。

檢方指出,另外傳訊同班機空服員及乘客,也表示兩人除短暫進食,在機上都全程配戴口罩,抵達機場也誠實申報並配合後續作業,案393甚至穿著自備雨衣及手套等,難認兩人有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他人之虞,或導致傳染於人的行為,因此偵結予以兩人不起訴處分。(編輯:方沛清)1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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