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疑收綠能業者賄賂 雲林縣議長黃凱涉貪收押禁見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資料照。翻攝張雲善臉書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資料照。翻攝張雲善臉書


無黨籍雲林縣議長黃凱,疑收取綠能業者好處,利用議長職權替業者護航,新北地檢署昨(7/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40處地點,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黃凱及業者共21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黃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業者則各以20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新北地院今日下午開羈押庭,在訊問被告黃凱,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的相關事證後,認為黃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裁准羈押禁見。

根據了解,黃凱是雲林縣議會第17、18、19、20屆4連霸縣議員。去年原本的國民黨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嫌在綠能弊案收賄2000萬,沈宗隆被檢方起訴後請辭,雲林縣議會去年10月補選,無黨籍的黃凱才順利當選。才沒想到過了半年多,黃凱同樣因綠能賄賂案被檢調約談。

法務部長鄭銘謙日前揭示:嚴懲犯罪—嚴辦黑、金、槍、毒、詐、妨害綠能及破壞國土等重大犯罪,為當前檢察業務最重要三大面向之一。為強力掃蕩綠能貪瀆不法案件,最高檢察署與調查局、廉政署規劃「靖平專案」。

今年6月25日發動第一波查緝行動,其中北檢偵辦前國民黨立委廖國棟的助理洪天盛涉嫌收受廠商數百萬元賄賂案,提訊在監服刑的洪天盛及3名廠商到案;雲檢則偵辦雲林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涉嫌藉勢藉端勒索綠能廠商,將蔡長昆及陳姓白手套收押禁見。

昨日則是第二波查緝行動,其中新北地檢署查出,2020年間,某業者為了順利取得雲林縣台西鄉太陽光電發電廠營業執照,行賄時任雲林縣議員的黃凱,黃凱則藉著議員職權,協助業者進行取得雲林縣政府核發發電廠籌設同意函等申請電廠執照作業,以利業者取得電業執照,黃凱等人還刻意設立人頭公司收受賄款,購買車輛,以掩飾犯罪金流。

09:09 出版

17:29 更新(法院裁准黃凱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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