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槍殺小黃司機遭判無期!林金貴「二審逆轉」15年汙名平反

高雄男子林金貴被控15年前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2010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入監服刑3116天後,冤獄平反協會協助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再更審,高雄高分院又認定有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再更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今(30)日更二審宣判,逆轉改判林金貴無罪,林金貴到庭聽判,一度激動到說不出話,全案仍可上訴,但冤獄團體疾呼請檢方不要上訴,應將資源放在追緝真正凶嫌上。
 

▲ 林金貴被控15年前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示意圖 / 翻攝自 Pixabay

判決書指出,本案發生於2007年5月9日晚間,王姓計程車司機在車上遭乘客開槍射擊頭部,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警方同年10月循線逮捕林金貴,查出他行凶後離開現場,被監視器拍到身影,經3名目擊證人指證,林金貴又沒有不在場證明,被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歷經法院三審審理後,2010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林金貴入獄後喊冤,他的胞姊找出他於案發前2個月在照相館拍攝的大頭照,短髮不超過耳際,而監視器拍到的凶嫌則髮長及肩,不可能2個月就長出17公分及肩長髮,因此與凶嫌長髮及肩影像不符,2017年聲請再審成功,2018年高雄高分院再審改判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最高院認為仍有疑點,撤銷發回更審,並依據證人說法,認為林金貴擁有槍械,且曾留長髮綁馬尾,且調查局鑑定大頭照並非原始檔,只能證明燒錄時間為案發前2個月,但拍照時間不排除更早,認定林金貴是凶手,2020年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後,去年11月最高院以林金貴有無審判外自白、目擊證人是否形成記憶汙染而有錯誤指認的可能、監視器照片和林金貴照片比對、鑑定,認為林非凶嫌的可能性高,以及林金貴接受警方測謊無不實反應,為何不足以作為有利林的證明等9項理由,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審理。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更二審今日上午宣判,認定林金貴並非槍案凶嫌,改判無罪。現年45歲、滿頭白髮的林金貴在冤獄平反協會陪同下,到庭聽判,直言聽到「無罪」2字,心臟狂跳、情緒激動,相當感謝冤平會和律師協助,讓他獲得清白。冤平會則強調,林金貴無罪,表示真凶另有其人,因此呼籲檢方別再上訴,應將資源放在追緝真正凶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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