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見國道警車急煞失控 自小客駕駛撞護欄送命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2日電)26歲高姓男子今天凌晨5時許駕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31公里處時,疑因看見前方有國道警方駐點,急煞失控自撞護欄,警方趕緊通報119,高男經送醫仍傷重不治,將調閱監視器釐清。

國道警方今天表示,凌晨5時許接獲通報,指稱國道3號北向31公里處(安坑路段)有事故,一輛自用小客車自撞外側護欄後,車輛逆向停於外側路肩,年約26 歲高姓駕駛未依照規定繫安全帶,被送往新店區耕莘醫院急救後因傷重不治,經抽血酒精濃度鑑定,無酒駕情形。

警方表示,當時國道第九大隊員警執行例行勤務,將巡邏車停放在31公里處路肩,針對這起意外,將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以釐清確切事故發生原因。

警方呼籲,行駛國道未繫安全帶,發生事故致死率,是繫安全帶的3.6倍,不論駕駛或前後座乘客,上車應立即正確繫上安全帶,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行車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依道路速限遵循標誌標線行駛,以減少事故發生及降低事故嚴重性,同時保護用路人安全。(編輯:方沛清)11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