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違反號誌管制 交叉路口發生碰撞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今日凌晨,於臺北市大安區發生一起機車疑違規闖越紅燈,遭綠燈直行汽車撞上重大交通事故。黃男騎乘機車沿信義路3段南側西往東行駛,車頭與行經新生南路方男駕駛之自小客車發生碰撞而肇事,機車車頭受損,黃姓騎士多處受傷送台大醫院治療,自小客車方姓駕駛右腳踝挫傷送國泰醫院治療,車上乘客頭部暈眩無外傷送仁愛醫院治療。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第40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大安分局長范織坤提醒:用路人應確實遵守交通法規,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切勿貪快而有超速、闖紅燈或其他違規行為!大安分局配合交通警察大隊路口大執法專案,將持續編排違規執法取締專案勤務,並針對違反號誌管制、車不禮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等態樣加強執法取締,提醒駕駛人「防禦駕駛」並落實「速度管理」,避免憾事發生,以維護用路人的安全,請用路人切勿有僥倖心態,並再次叮嚀:「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讓我們一同維護良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