痠痛貼布惹禍 小傷口險成蜂窩性組織炎

一名50多歲的婦人由於腿部不慎被畫傷,止血後依舊紅腫,到藥局購買標榜「消炎止痛」的痠痛貼布,直接貼在傷口上,但貼了2個星期仍不見效;將貼布撕開,發現小傷口已發炎,險些造成蜂窩性組織炎。開業藥師曾冠燁表示,該婦人有糖尿病,傷口不易癒合,加上長時間用貼布覆蓋傷口,才導致傷口潰爛,。

曾冠燁提醒,運動過度或肌肉拉傷,民眾常選購含有消炎止痛成分的痠痛貼布使用。不過,除皮膚有傷口或濕疹、紅腫等情形不能使用外,也要避免同時使用多種止痛方式,包括口服用藥、痠痛貼布、藥膏等,以免因止痛藥過量造成腎臟負擔,引發急性腎衰竭或腎炎。

曾冠燁表示,一般貼布含有的止痛成分為待客菲那(Diclofenac),藥效為4-6小時,所以1天最多使用4片即可;另一種常見的止痛成分是布洛芬(Ibuprofun),為口服藥,1天用量以不超過1200mg為限。尤要避免口服藥與貼布重複使用,增加肝腎負擔。

食藥署提醒民眾,正確使用痠痛貼布3原則:詳閱說明書一次用一種避免長時間與大面積使用。痠痛貼布種類繁多,對於不同的原因所引發的疼痛,治療方式和使用藥物都不一樣,購買前可以先諮詢醫師或藥師,使用前要先詳閱說明書,了解藥品成分、用途與注意事項。

酸痛貼布所含止痛成分會經由皮膚吸收而產生作用,故須避免同時使用多種止痛方式,如吃的、貼的、擦的、抹的一起來,確實做到一次一種,才安全。貼布不是貼紙可以亂亂貼,如手、腳、肩膀及背部同時貼,也會造成藥量吸收過多,藥物過量產生副作用及增加肝腎負擔,所以也不要黏貼時間過長或是大面積使用。

食藥署提醒,使用時勿自行增加使用量及使用時間,痠痛貼布藥效僅能維持4-6小時,使用時間不宜超過6小時,皮膚有傷口、濕疹、潰瘍等部位也應避免使用貼布。使用後有起疹子、紅腫、發癢等過敏現象,或持續使用後疼痛症狀沒有改善,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食藥署呼籲,購買指示藥品前,應先諮詢藥師,在使用非處方藥前,應先詳讀藥品仿單並遵循使用,如果症狀未改善或有惡化情形,則應立即停藥就醫,以確保用藥安全與。另外,姿勢不良所造成的痠痛,雖可透過痠痛貼布緩解,但最重要的是改善生活方式,維持良好的姿勢、適當的運動與適度的休息。

(畢翠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