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遭「烙人」關切?高雄警第一時間沒開報案單 晚間急逮8人到案說明

高雄市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高雄市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周刊王CTWANT] 高雄陳姓男子於18日深夜在鳳山區五甲二路與李姓男子發生車禍,結果雙方因此爆發口角,其中李男甚至找來郭男等7名友人助陣,甚至還在鳳山警分局五甲派出所林姓副所長面前包圍陳男等3人叫囂,而面對心生恐懼的陳男,警方當時僅直接驅離李男等人,並開立道路交通事故單。一直到陳男的胞姊質疑警方後,警察才在案發一個多小時後開出受理報案證明單。同時也在晚間將李男等8人查緝到案說明。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18日晚間11點左右,當時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五甲二路,結果在跨越雙黃線到對向時,與闖紅燈的李男發生車禍,陳男第一時間就找胞姐與姊夫到場協助,同時也攔下五甲所林姓副所長來處理車禍。

而李男除了辱罵陳男外,還找來郭男等7名友人到場助陣,8人甚至當著林姓副所長面前包圍陳男等3人,甚至叫囂「所長來了也不能怎樣」,中間甚至有要衝上去毆打陳男的跡象。而面對如此陣仗,心生畏懼的陳男便向鎮南里長楊三吉求助。

等到楊三吉抵達現場後,五甲所已經有10多名員警在現場,但李男等人依舊叫囂不斷。最後警察以將郭男等人帶回偵辦為由,要求楊三吉與陳男胞姊夫婦離開。但事後傳出,警方僅將郭男等人驅離,並未將其帶回所內偵辦。後續警方要求李男、陳男前往派出所製作車禍筆錄,同時開立交通事故聯單。

後續陳男胞姊得知警方僅開立交通事故聯單後,便與陳男二度前往警局提告,要求依恐嚇、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罪對李男等人提出告訴。而警方一開始以僅是行車糾紛推託,認為提告只是浪費時間,因此拒絕受理報案。陳男胞姊也為此質疑警方有袒護對方、放走現行犯之嫌。一直過了一個多小時後,警方才開出受理報案證明單。

而鳳山警分局長陳柏彰在得知此事後,隨即於20日晚間派出偵查隊,將李男等8人查緝到案。李男到案後表示的確有找郭男,而郭男則表示只是前來現場關心,並未恐嚇陳男。訊後,警方將2人依恐嚇、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罪名送辦,其餘6人則被列入高雄市警察局街暴高風險份子。

後續高雄警方坦言,五甲所林姓副所長經驗不足,沒能及時啟動快打部隊到場處理,同時也未將李男等8人帶回所內偵辦,同時又違反報案紀律,沒在第一時間受理報案、開立報案證明單。後續將會依規定調查懲處,同時也會加強員警的相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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