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中獎不被「A」 載具歸戶不漏接

上網購物發票多在中獎後才由店家寄發給消費者兌領,但不少民眾擔心中獎發票會不會被業者「A」走。財政部表示,已要求國稅局加強異常中獎兌領查核,並鼓勵業者及民眾使用新一代的「電子發票」,可藉由載具歸戶發票,讓中獎發票不「漏接」。(黃悅嬌報導)

財政部表示,依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網購消費者以未歸戶載具索取的電子發票中獎時,營業人應該在統一發票開獎日翌日起十日內,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中獎人,並提供電子發票證明聯給中獎人作為兌獎憑證。

不過,北區國稅局日前查獲某民間郵遞業者的從業人員,涉嫌攔截電子商務業者寄給消費者的中獎發票,並分別將同期十三至十六張中獎發票交由親人前往冒領情事。

財政部指出,已要求各地區國稅局加強選查異常中獎案件,包括:同一人兌領由同一個營業人開出的中獎發票,且張數達十張以上者;以及,同一人連續二期,兌領由同一個營業人開出的中獎發票,張數達七張以上的「幸運兒」,都會被國稅局列為調查對象。此外,新一代的「電子發票」其載具歸戶機制可讓民眾享有自動對獎、中獎通知,與獎金自動匯入的服務,不僅方便,也可避免發票遭攔截冒領的情事,歡迎業者與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