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委稱高虹安停職違憲 律師酸快提憲法訴訟:何不再被打臉一次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高虹安遭控在立委任內涉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並被內政部停止新竹市長職務,停職期間也不給薪;但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聲稱憲法保障工作權,把高虹安停職是違憲。律師黃帝穎今(29)日指出,對於縣市長貪污一審判刑即停職的規定,是廉政的最基本要求;既然民眾黨認為高虹安停職違憲,應該提起憲法訴訟!「在憲法法庭打臉民眾黨立委一次不夠,何不打臉兩次!」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昨(28)日稱,高虹安並非在新竹市長任內涉貪,停職處分是違憲,是「竹篙湊菜刀」。但黃帝穎強調,按照《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對縣市長貪污一審判刑即停職的規定,是廉政的最基本要求。「所以,不管高虹安是市長任內貪污、或是在立委任內貪污,都適用。」

「照民眾黨解釋必然貪腐當道!」黃帝穎解釋,《選罷法》中也有貪污不能參選等「消極資格」規定,照民眾黨的解釋邏輯,有擔任其他公職貪污前科者,並非選上「市長」後才貪污,應該先讓貪污犯參選市長,當選市長後又再次貪污,才不能選「連任」。

黃帝穎批評,若按照民眾黨瞎挺高虹安的法理解釋,必然貪腐當道,「何其荒謬!」既然民眾黨認為高虹安停職違憲,應該提起憲法訴訟!他更酸,在「憲法法庭」打臉民眾黨立委一次不夠,「何不打臉兩次!」

原文出處:快新聞/白委稱高虹安停職違憲 律師酸快提憲法訴訟:何不再被打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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