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委轟停職高虹安違憲 賴瑞隆回嗆依法進行:不貪就不會出事!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不分區立委期間,涉嫌貪取助理費11萬餘元,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同時市長也被停職。不過,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昨(28)日在嘉義表示,高被停職根本是「竹篙湊菜刀」,因為她並非在市長任內貪污,內政部明顯違憲。對此,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29)日回嗆,停職是按規定進行,倘若高擔任立委期間沒貪取助理費,這些事都不會發生。

民眾黨「國家治理學院-第4屆國政班」活動昨日下午1時在嘉楠風華酒店盛大舉行,黨主席柯文哲親自南下出席,聆聽由立委張啓楷發表的專題演講。

快新聞/白委轟停職高虹安違憲 賴瑞隆回嗆依法進行:不貪就不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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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啓楷在會中表達,地方首長一審按《貪污治罪條例》遭判有罪,要被停職的主因,如果不停止其職務,恐妨礙對涉貪案件進一步調查,亦可能擴大損害。不過他質疑,高是不分區立委的任內疑涉貪,為何是停市長的職務,根本是「竹篙湊菜刀」,有違憲之虞,更是民進黨的政治報復,因此他建議高應立即向政院提「停止處分」。

對此,賴瑞隆透過自錄影片回應,高虹安因貪污罪被重判,一審定讞後內政部依法來停職,皆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民眾黨刻意引申為政治追殺或司法迫害並不必要,其實都只是在更影響司法公正性,畢竟近期藍綠白都養判處相關貪污、裁定羈押的案件。

賴瑞隆認為,司法公正執行職務,應該給予更多的尊重,藉此司法才能更加進步、獨立,如果動輒就這樣扣帽子,特別是針對依法進行的停職規定刻意干擾,反倒才是混淆是非。

至於停職到底違憲與否?賴瑞隆表示,整件事情回歸根本,就是不應該貪取助理費與國家資產,這些事就不會發生,一旦司法一審定讞之際,就應該尊重,當然要上訴也是高市長的權益;至於停職就按相關規定來走,不用刻意衍伸、增加彼此困擾,同時影響政府運作,還有對司法的信任。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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