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鹿窟事件 監院糾正國防部

白色恐怖鹿窟事件 監院糾正國防部

監察委員高鳳仙調查白色恐怖時期發生的「鹿窟事件」,今天提出報告並且糾正國防部。監委指出,軍方當年審判草率、違反法律,同時嚴重侵害人權。

民國35年中國共產黨派蔡孝乾來台發展共黨組織,在汐止、石碇交界的鹿窟地區設立武裝基地,民國41年國防部保密局發動圍捕鹿窟村,逮捕900多人,其中成案移送200多人,28人被判處死刑。但高鳳仙指出,當時軍方進行逮捕、訊問甚至刑求,不採納被告的抗辯,也沒有讓當事人有對質機會,草率認定、判決,村民受到的司法待遇,極不符合人權。

高鳳仙說,希望行政院研議相關法令和措施,補償受害者及其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