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中醫違反醫療法再遭罰勒令停業

▲中市衛生局將持續加強中醫診所、中藥販賣業者或藥商稽查抽驗(圖/衛生局提供2021.1.4)
▲中市衛生局將持續加強中醫診所、中藥販賣業者或藥商稽查抽驗(圖/衛生局提供2021.1.4)

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不當醫療致患者鉛中毒,去年12月3日經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及刑法起訴,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参酌起訴書內容及行政調查結果,考量2家中醫診所造成多達40位患者人體健康危害,今(4)日再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規定,分別處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50萬及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3個月處分。

衛生局表示,截至目前,血中鉛中毒人數已達計40人(盛唐28人、九褔12人),原2家診所自行申請停業至今年1月5日,衛生局今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規定,勒令停業至今年4月5日。

另外,衛生局依醫師法第25條第1款「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及第4款「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將呂0明醫師及洪0宏醫師移付懲戒,屆時將由醫懲會委員合議做出決定,最重將面臨「廢止醫師證書」處分。

衛生局重申,為守護市民健康,將持續加強中醫診所、中藥販賣業者或藥商稽查抽驗,嚴懲不法,以維護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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