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公布台中校長性騷性侵案 認定教育局有瑕疵通過糾正

台中市黃姓前國中校長涉嫌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案,去年8月遭到畢業20多年的A小姐出面指控後曝光,監察院15日公布調查報告,認定台中市教育局調查此案時有違法之虞且態度消極,通過糾正案。教育局表示,已在調查過程盡力追究,將做為日後處理類似事件的參考。

台中市教育局學務室主任楊山琪表示,「性平會以最積極的速度,在4個月左右完成調查,並祭出重懲,將該師解聘,永不錄用且沒有退休金,待收到函文後進一步了解監察院指正,作為日後處理類似事件的參考。」

監察院指出,黃姓前校長從1993年到2006年間任教某國中時,分別對A生與C生性侵害,另對D生性騷擾情節重大,並有不當體罰、在校外違法兼差補習,12日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台中市教育局則在處理本案時,明顯判斷錯誤,影響案件清查及求助意願,性平會調查小組某委員甚至在調查期間二度打電話給被害學生,違反「不得為行政程序外接觸」與「應迴避而未迴避」等規定。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也認為,洩密事件明顯有人授意,本案已造成受害者與體制間的不信任。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中辦主任曾芳苑指出,「有一個羅姓的性平委員,兩度打電話給我們的A小姐,這個到底是誰授意的?為什麼會有這些的舉動?其實這個都是有關聯性的,我覺得教育局必須要真的好好調查,並且給台中市民一個交代。」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強調,目前台中還有多起校園事件尚在調查中,希望藉由糾正案通過,督促教育局積極站在被害者立場擴大調查,維護學生安全,也讓校方有機會重拾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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