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稱例行業務已結案 不會裁罰

監察院查核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小額政治獻金,要求補件,被羅指為栽贓。監察院11日稱已結案了。(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查核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小額政治獻金,要求補件,被羅指為栽贓。監察院11日稱已結案了。(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院指羅智強4筆政治獻金資料不符,不過北市民政局查核卻是資料相符。監察院指出,此案是例行業務,經羅查覆修正已算結案,至於北市民政局為何查核4人資料相符,必須進一步了解;資深戶政人員則認為,應是捐款人在1996年戶籍系統電腦化前出境逾2年,被逕為遷出後未再辦遷入,監察院查對資料不夠嚴謹,鬧了烏龍。

監察院指出,候選人政治獻金抽查是例行業務,且都由財產申報處處理,不會也不必往上送,絕無所謂「政治考量」;羅智強的4案其實都算小案,其中包括在國外的捐款,羅日前已向財申處回覆查對資料,指1筆6萬多元的資料相符、另3筆不到1萬元的改為匿名捐款,財申處也接受羅的回覆,因此算是結案,承辦人員是有些委曲,但「已釐清就好,不會有裁罰多少錢的事」。監察院也說,若地方民政機關查核相符、財申處委託戶政機關比對卻是不符,當中問題出在哪裡,就要檢討,避免出錯。

資深戶政官員解釋,戶政資料在1996年全面電腦化,電腦化之前是將所有資料掃描數位化。北市民政局公文「依提供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詢戶政資料系統查無現戶資料,惟查詢戶籍資料數化位系統(戶政電腦化前資料)有旨揭人員之姓名與身分證統一編相符資料。」就是說目前電腦化的戶政系統查無4人資料,但過去數位化的戶政系統確有4人,這種現象極可能是4人在1996年以前都出境逾2年,遭戶政機關逕行遷出戶籍,之後4人即使返台,至今仍未辦理戶籍遷入所致。

該官員說,實際情形只要看北市民政局戶政科4人戶籍資料的「記事欄」,就能一清二楚。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可能行文內政部戶政司比對,只比對現行電腦資料、未比對數位化資料,才鬧了烏龍,這要由監察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