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台大校長案 教長:將從制度面檢討

監察院今天(16日)審查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通過對台大及教育部的糾正案。對此,人在海外參加「同慶之旅」的教育部長葉俊榮在臉書上表示,台大這次因校長遴選,弄得如此糾結對立難解,校內意見分立,社會為此不安,連海外僑胞都高度關切,真該深切檢討,謀求決斷性的解決,並做制度面的檢討,台灣高教的優秀量能才能真正發揮,大步向前。 教育部傍晚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對於監察院對教育部在大學校長遴選制度未善盡督導之責,及對遴選制度的瑕疵等,教育部承認過去確有不足之處,葉俊榮也表示,將對相關制度的興革,納為施政重點。 教育部提到,監察院也在報告中指出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包括資訊未揭露等個案瑕疵和許多制度上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及過程中沒有適時說明處理,使得各方意見更顯對立與尖銳,造成今日難解的僵局,監察院的相關意見,與教育部的一貫態度相符,教育部也會負起督導之責,並協助校方,對當前校長遴選制度、教授兼職的定位與申請程序、爭議發生的處理態度,徹底檢討改進,並做制度上的改革。 台大主秘李心予則回應,台大立場一直都沒有改變,尊重大學法和遴選委員的決定,並靜待訴願結果。對於監察院指出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兼職,每年可領取新台幣5百萬到1千萬元的報酬,李心予表示,根據學校了解,事實上是遠低於這個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