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中零股交易系列報導二》盤後零股交易 仍維持運作

為使零股交易更活絡,台灣證交所公告,自109年10月26日起,投資人將可於普通交易時段買賣零股,而既有盤後零股交易仍依現行機制維持運作。

證交所表示,因應盤中零股交易之實施,可增加投資人盤中交易時段買賣零股之管道,亦因盤中交易門檻降低,進一步提升年輕小資族群投資股市之意願,以孕育證券集中市場未來主幹投資人,減緩臺灣股市高齡化之現象,達成普惠金融之目的。

◎盤中零股交易委託方式

盤中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1點30分,並於上午9點10分起第一次撮合,之後每3分鐘以集合競價撮合。零股交易買賣申報應以限價為之,且限當日有效,未成交委託不保留至盤後零股交易時段。

投資人在盤中零股交易時段未成交之委託,如欲參與盤後零股交易之撮合,請重新輸入屬於盤後零股交易之委託。

◎盤中零股交易之瞬間價格穩定措施

為避免因行情波動劇烈,致成交價超出投資人預期,盤中零股交易實施價格穩定措施,自第一次撮合成交後至下午1點20分,如每次撮合前經試算成交價格漲跌超逾前一次成交價格之上下3.5%時,即對當次撮合延緩2分鐘,並繼續接受買賣申報之輸入、取消及變更,俟延緩撮合時間終了後依序撮合成交。

價格穩定措施暫緩撮合期間,每10秒揭露模擬撮合成交價、量及最佳5檔買賣價量之訊息供投資人參考。

◎盤中零股交易之交易方式

投資人進行盤中零股交易下單採電子交易方式委託(但專業機構投資人不在此限),預收款券方式與普通交易相同。

另零股不得進行融資融券及借券賣出等交易,零股交易申報及成交之股票價格均不作為當日之開盤、收盤價格,亦不作為最高、最低行情之紀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