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縣一「缺席投票」、重行表決變重付表決 立院人士:瑕疵可於周五確認議事錄時討論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國民黨團前天院會,成功否決民進黨團9日突襲通過的停砍軍公教退休金等復議案,卻爆出藍委盧縣一在第1案「缺席投票」爭議,在共3案的表決過程,「重行表決」也全誤為「重付表決」。立院人士表示,要解決只能回到周五院會。

不過若前天否決覆議案程序要重新處理,立法院長韓國瑜首次投票的歷史記錄實質意義也將被打折。

該熟悉立院議事規則人士指出,目前相關遭否決復議案,即使看起來處理過程有瑕疵,但否決程序都已經完備,案子已經算通過,若有再發動做爭議處理,「院會通過的案子,也必須回到院會重新啟動」,「不能直接扣掉盧縣一」。

該人士說,要重新處理、作廢3個被否決的復議案,必須瑜周五院會確認議事錄過程,有黨團或立委連署以書面提案表示異見,請院長處理,再由院會現場立委或經朝野協商決定要重新表決,或不再處理,完成確認議事錄程序。

該人士認為,今天慶幸院會通過的不是法案3讀,只是否決複議案,若朝野認為程序有瑕疵,就回到院會或交付朝野協商處理,問題不大。

該立院人士還原,前天表決大戰過程有兩個瑕疵,第一個是當天共有103位立委到場,當3案首次表決結果以47票對47票打平時,因可否雙方均未過半數,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6條,本來就應該「重行表決」。

該立院人士表示,在「重行投票」後,若仍打平,院長才能下來投票。但院會現場在3案第一次表決打平後,院長都以「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9條規定,宣稱有有黨團提出隊表決結果提出異議,逕行發動「重付表決」,這是錯的。

該立院人士認為,院會表決處理過程會出現「重行投票」、「重付表決」分不清的情形,主要是現在是罕見的三黨不過半,在場各黨團三長與院方議事人員太久沒遭遇類似情形所致。

此外,該立院人士指出,立委投票表決有「簽到與發表決卡」2個把關程序:只要沒簽到就不應出現表決卡、人不在議場也不能發表決卡,結果當天盧縣一表決卡卻被直接插上表決器,盧「缺席投票」本質是議事人員疏忽。

至於到底是誰幫盧縣一按下反對票?座位在盧後方的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昨天受訪時直言不清楚,因為當下都以為他人在,只是不斷呼叫人在哪,後來才發現人原本就不在,但重申盧那票投票與否並不會實質改變表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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