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禿鷹冒充「丟丟妹」詐騙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判刑3年8月

直播禿鷹冒充「丟丟妹」詐騙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判刑3年8月 223
直播禿鷹冒充「丟丟妹」詐騙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判刑3年8月 22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從事油漆工的饒姓男子見到臉書直播拍賣社群正夯,於是扮演直播禿鷹,加入社團成員後,見到有人在「丟丟妹」等知名直播平台購買商品得標後,冒充賣家提供買家自製的信用卡付款表單,取得信用卡資料盜刷,新北地院依39個偽造文書罪判饒應執行徒刑3年8月、沒收犯罪所得315萬餘元,饒男認判刑太重上訴二審;高院審理後,認原審所定執行刑,並未逾越法律所規定之範圍,駁回饒男的上訴,維持應執行徒刑3年8月。可上訴。

不過,饒男的39件偽造文書罪判刑都在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雖合併應執行徒刑3年8月,但饒男如果易科132萬元罰金,就不必坐牢。

饒姓男子自110年6月起,陸續在臉書知名直播購物平台「丟丟妹」、「Quella花媽嬰幼直播」、「拼鮮水產」、「白藝精品」、「雨神2266」、「柯孟杰粉絲團」、「疲老闆線上直播」、「Dephie美國代購」、「東港強日本和牛專賣店」、「福哥嚴選直播」、「音樂老師歐美精品現貨/代購」…等,發現被害人分別在這些直播平台購買商品得標,就假冒賣家主動以通訊軟體臉書Message或LINE與被害人聯絡。

饒男向被害人佯稱,所購買的商品須以信用卡付款,並提供不實下單連結網址,要被害人依指示點擊連結網址填寫資料或傳送訊息,饒男再盜刷被害人的信用卡在網路遊戲消費購買遊戲幣。

饒男被查獲後,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新北地院依39個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分別判處38個徒刑4月及1個徒刑3月,都得易科罰金;合併應執行徒刑3年8月。

饒男上訴二審,主張其應執行刑定的太重;他不適用累犯加重其刑,所涉案件均在民國110年所犯,犯後態度良好,始終積極配合調查審理,使得案件順利終結,所犯均非重罪,考量比例原則、罪刑不過度評價、平等、法律感情與慣例、責任遞減、限制加重等原則,請求從輕量刑,量以適當之執行刑。

高院合議庭審理認為,原判決所為關於宣告刑之裁量,並未依刑法累犯之規定加重其刑,且已斟酌被告犯罪情節、犯後態度、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前科素行及被害人所受損害等刑法第57條各款量刑事由為審酌並敘明其理由,既未逾越法定刑度,亦未濫用自由裁量之權限,所量刑度均尚稱妥適,與被告各該犯行之罪責相當,並無輕重失衡而顯然過重情形,原審就此之認定並無何違誤或實質重大變動。

合議庭審酌被告所犯數罪類型、次數、各罪之侵害法益、個別罪質內容、各罪犯罪情節、對其犯罪應予之整體評價等一切情狀,認原審所定執行刑,並未逾越法律所規定之範圍,亦無明顯過重而違背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之情形,判決駁回饒男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自臉書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臉書137「創號」猛攻邱若華 網軍3頭目選罷法起訴

不實貼文指張斯綱肇逃 士檢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造謠女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