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貨車飆速161公里挨罰2.4萬 駕駛:烏龍罰單

民視新聞/洪明生、蘇晟維屏東報導

屏東有1名貨車駕駛,最近收到1張罰單,指稱他在限速60公里的省道上,狂飆到時速161公里,超過101公里,重罰2萬4千元,但駕駛認為這輛3.5噸貨車、23年車齡,根本不可能開到這個速度,罰單有問題,但警方強調測速儀沒問題,要撤單就請民眾佐證提申訴。

當事駕駛說,「寫說161(公里)罰鍰2萬4,這有夠扯的誇張。」發動小貨車,轟隆隆的引擎聲,立刻讓人感覺出年分,屏東一名男子,駕駛這輛車齡23年的3.49噸貨車,沒想到卻收到一張超速101公里的罰單,讓他直呼太誇張。

拿出日前收到的紅單,上面清楚寫著,他日前在台27線上被拍到時速161公里,比速限的60公里還要多出101公里,開罰24000元,他們認為這根本就不可能,直指這是只是一張烏龍罰單。

省道上飆速161公里 超速101公里被罰2萬4
省道上飆速161公里 超速101公里被罰2萬4


當事駕駛母親說:「如果是新車就有可能,這車已經那麼久了,你怎麼可能開成這樣,造成人家開車的人的困擾,明明就是這筆錢是不正確的,你還要給人家開這個單。」

其他貨車駕駛也認為,3.5噸貨車要開到時速160公里都很有困難了,更何況是一輛23年的老車,維修技師也認為不太可能,「貨車差不多都130、140那邊吧。」

汽車保養廠技師說,「最快的話,應該就開到120、130就幾乎是它的極限了,因為開到超過150了真的是...,要一直硬開也不太可能。」

省道上飆速161公里 超速101公里被罰2萬4
省道上飆速161公里 超速101公里被罰2萬4

屏東警里港分局第五組警員楊禮安說:「為求公平謹慎,將請民眾攜帶相關佐證資料,到里港警分局陳述。」

但警方認為測速儀沒有問題,如果民眾有疑慮,可以帶著紅單跟佐證來申訴,老貨車是不是真的開到161公里,民眾恐怕只能設法找證據,來證明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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