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日本想想自己 警政署解釋發警報權責在空指部

對於中共昨天以我東部海域為目標,發射東風彈道飛彈,日本防衛廳公布應有4枚曾飛越台灣上空,國防部解釋因為飛行路徑是在於大氣層外,對本島地面不構成危害,所以才沒有發放防空警報。但不少網友及立委江啟臣都提出:北韓飛彈飛越日本領空時,日本也曾發警報預警,為何我國不能?面對質疑聲浪不斷,今天(5)警政署也趕緊發聲明,強調防空警報發放及權責,是由空軍作戰指揮部下達命令。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透露:民防系統確實沒有接到警報通知,他也是看了日本的報導才知道,呼籲政府「盡量公開透明」。下午警政署發聲明表示:依據「民防法施行細則」及「警察機關防情警報傳遞聯絡要點」之規定,防空警報之警報發放線及發放權責,係由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空軍作戰指揮部於研判確定有敵機或飛彈進襲臺灣地區跡象時,向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下達空襲警報發放命令後,立即發放防空警報。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無分晝夜,待命整備,依國防部命令,執行防空警報發放之整備任務,確保國家與人民生命之安全。

解放軍昨天的軍演,被證實有4枚飛彈穿越台灣上空,儘管國防部再三解釋沒有危險,但還是有網友以日本為例,質疑北韓導彈經過北海道上空時,「日本就有發警報,為何台灣沒有?」還有人說「以後也不用萬安演習了,浪費錢又擾民」,立委江啟臣今天也發長文表示:國防部在第一時間否認中共導彈穿越臺灣上空,後經日本媒體報導後才承認確有其事,被動說明,是未能精確掌握,還是想粉飾太平?反觀2017年北韓試射導彈飛越日本領土上空,日本政府當下即透過政府的J-Alert警報系統通知預警,清楚明白告知狀況,讓民眾有所準備並因應。我國也有「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就是所謂的國家級警報,同樣可即時迅速發送簡訊通知,為何不比照辦理?相較於日本面對他國試射飛彈威脅國家安全,除公開對外說明狀況,也會及時警示民眾注意,我政府的危機意識和應對,顯然可以再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