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大學前校長掏空案 無罪定讞 葉能哲獲賠29.5萬

道德可議真理大學前校長葉能哲(左)與葉守義(右)兄弟被控涉及背信與圖利等罪嫌,法官認為葉「道德可議」,但罪證不足,判其無罪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中國時報【陳志賢、陳宜加╱綜合報導】 真理大學前校長葉能哲被控校長任內,大量安插親戚在校坐領高薪,甚至與弟弟長期浮報電腦採購維修預算,掏空校產近10億,檢方痛批「葉氏王朝」貪腐,起訴求刑18年,雖然士林地院認為葉「道德可議」,但罪證不足,葉最終獲判無罪定讞,日前以他因案遭羈押59天,向士林地院請求冤獄刑事補償金29萬5000元獲准。 真理大學說,本案纏訟多年,校內意見不一,校方絕對尊重司法,葉已退休7年,校方不便評論。 檢方指控,葉能哲擔任校長期間,安插24名親戚在校工作,在2006年報請退休,卻未向董事會呈報,兩年後才因部分科系被勒令減招而下台,詐領薪資及特別費1300萬。另葉與弟弟葉守義浮報電腦採購維修預算,自2000年起,真理採購電腦軟硬體設備即花費6億多元,維修費用也高達3億多元,且所有採購案都由葉守義開設的人頭公司得標。 葉能哲兄弟掏空的校產中,包括教育部補助經費,檢方2010年依背信、圖利等罪嫌起訴葉姓兄弟及電算中心主任謝志勳3人,檢方痛批葉能哲身為牧師教育家,卻為圖個人家族富貴,成就一人「葉氏王朝」貪腐園地,求刑18年。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這24名親友與葉之間不具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關係,也未擔任總務、會計等要職,無違反私立學校規定,加上他們確實對學校付出勞務,並非平白領薪,真理大學未因此受損害,不構成背信罪。 另法院認為,檢方起訴採購案中包含教育部獎補助款標案,此部分是真理的私經濟行為,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葉能哲和謝志勳不屬於「委託公務員」身分,葉守義為民間廠商,不屬於貪汙治罪條例的犯罪主體,未涉貪汙,雖然葉安插親友任職,且讓弟弟長年把持電腦採購案固係事實,道德層面可議,但檢方指控罪證不足,只好判葉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連遭高院、最高法院駁回。 葉能哲獲判無罪確定後,向士林地院請求刑事補償,士院審酌葉擔任過大學校長,遭遇羈押禁見之強制處分,造成無以彌補之影響,准許每日5000元補償金上限,葉因本案曾遭羈押59天,補償29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