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袋中文標示 半數不合格

中國時報【李宜秦╱台北報導】

根據中華民國露營協會統計,國內常態性露營的人口已超過200萬人,而睡袋更是露營時必備用品,消基會檢驗各大賣場販售的睡袋商品,結果發現有5成的「中文標示」不合法、1成6的「商品檢驗標示」不合法,主管機關可依法對業者處以10到200萬元的罰鍰。

消基會與標準檢驗局合作,檢驗12件睡袋商品,其中「品質項目」全數商品都合格。然而在「中文標示」上有6件商品不符規定,包括未標示纖維成分、生產國別、洗燙方法、進口商資訊、尺寸等,還有商品的纖維成分標示與檢測結果不一致。

根據《商品檢驗法》規定,主管機關應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屆時未改者可處以10到100萬元的罰鍰。

在「商品檢驗標識」上,有2件商品不合規定,可開罰20到200萬元的罰鍰,且可要求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商品,若未依規定改正者,可處以10到100萬元的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900型超輕纖維睡袋」為大廠,卻有逃檢之嫌,主管機關應多加注意。

標檢局指出,睡袋屬於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標檢局每年訂有檢查計畫,若有不合格,會派員追蹤調查,依相關法規處理。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睡袋時,必須留意商品所列的注意事項與洗滌方式,可水洗者建議先以清水洗過再使用,避免附在商品上的化學物質殘留人體。

而睡袋為了防皺、防腐會加入一級致癌物「游離甲醛」,雖然此次檢測結果含量都合法,但還是應避免讓幼兒啃咬。游開雄提醒,消費者可以手觸摸商品,若商品有刺鼻、熏眼等情況,就不應使用。

更多新聞報導
爭取過境客 我擬推72小時免簽
實在太難搶 最難掛號醫師不在台大
你知道郵差最討厭哪種水果嗎?
中秋逛彰化花壇花海 看彩繪稻田
牽罟、沙窯 來屏東佳冬體驗古早漁村

______________

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快投稿 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