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學學者:不被流氓官員綁架 很多方法可平反太極門案

【記者晨曦/台北報導】 監察院長陳菊日前表示,不同的聲音及批評,是民主社會的常態,並強調「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學者專家指出台灣稅法史上最大災難太極門案,涉及司法人員濫權的制衡與究責、行政機關糾錯機制及冤稅救濟制度不足種種問題,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指標性案件,亟待公平正義的實現。「政府犯罪,讓台灣在國際人權中非常shameful(可恥)。」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在7月13日太極門 1219 事件平反第十四週年紀念論壇中表示,國際專家揪出此案面對的是少數的「流氓官員」的問題,流氓官員不尊重人權、法治,也不尊重正義與平等原則。 「太極門案已經變成全球關注矚目的案件。」陳志龍提到,義大利宗教學家、新宗教研究中心CESNUR創辦人Massimo Introvigne剖析太極門案的撰文登上國際知名人權雜誌《寒冬》(Bitter Winter)版面,其中就指出此案面對的是少數的「流氓官員」,流氓官員不尊重人權、法治,也不尊重正義與平等原則。轉型正義應找出加害的元凶,有人說太極門案的元兇是檢察官侯寬仁,然而25年前年輕的侯寬仁就能違法搜索起訴太極門、發動整肅案?他直言,這背後一定有靠山,有原來的靠山,也有新的靠山,所以太極門案才至今未平反,才衍生到後面稅案的枉法裁判,甚至去(2020)年行政執行署的違法拍賣。 「太極門案可不可以平反?我認為可以平反。」陳志龍談到,太極門案是政治整肅案,根本跟稅沒有關係,一開始就無效,必須用人權的高度解決,也是在檢視整個台灣人權法制的發展。現在加害人圖窮匕見,抹黑假案都已經整個被洞悉,紙包不住火了,世人會覺醒。「政府犯罪,讓台灣在國際人權中非常shameful(可恥)。」陳志龍提醒,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長、法務部長、財政部長等也都可以解決太極門案,「太極門案解決的方法超多的。」 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蘇友辰律師表示,太極門稅案想要尋求救濟平反的良方:例如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行政機關違法處分可以自行撤銷,或是透過行政訴訟法第276條再審程序救濟,卻沒有辦法突破,人民的有效救濟權利被剝奪。其實台灣引進兩公約之後,政府應該依照聯合國的相關準則,須要就國內實行兩公約的狀況做總檢討,提出國家人權報告,可惜2020年政府提出的國家人權報告相關內容,卻令人無法接受,所以民間也相對應提出影子報告,其中特別提到,太極門稅案有關於兩公約強調的有效救濟問題,建議政府積極修法建立有效的救濟制度,並能追溯適用,進而規定可以獲得國家賠償,有如歐洲人權法院受理國家機關侵害人權一般的裁決。 蘇友辰指出,當時國稅單位不等太極門刑案判決確定就急著開單,讓這些稅單像病毒一樣傳播到現在。衍生的稅案走了這麼久,如同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所說,就好像我們在修行一般走了25年時間,希望因為我們這樣的努力,喚起眾人的良心,法稅改革能夠有成功的一日。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范文清表示,稅捐機關在合法範圍內收稅是合理的,但是超過法律允許範圍所收的稅,就是強盜,不當得利就應該返還。他表示,行政程序法第117、128條是繼受於德國法律,在德國發生既判力的核課處分,稅務機關還是可以撤銷稅捐,因為個案正義的重要性比法院既判力的法安定性更重要。所以經過確定判決的課稅處分,當然也可以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17、128條。再則,如果法院既判力要被尊重,太極門刑案判決無罪、無稅這樣的既判力有被尊重嗎? 被專家學者稱為「法稅二二八事件」的太極門案,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但國稅局不理會法院的判決,繼續對太極門發出違法稅單。2010年6月17日的立法院公聽會上,財政部公開同意在2個月內終結太極門冤稅案件,但卻違背承諾至今仍未解決。2020年8月21日,太極門道館預定地被違法拍賣並收歸國有。太極門案件已成為國際人權專家關注焦點,評價台灣政府是否落實兩公約之保障人權核心義務。 圖一: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陳志龍談到,太極門案是政治整肅案,根本跟稅沒有關係,一開始就無效,必須用人權的高度解決。 圖二: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蘇友辰指出,當時國稅單位不等太極門刑案判決確定就急著開單,讓這些稅單像病毒一樣傳播到現在。 圖三: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范文清表示,稅捐機關在合法範圍內收稅是合理的,但是超過法律允許範圍所收的稅,就是強盜,不當得利就應該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