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光電案 法院判撤經部開發許可

台東知本光電訴訟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8日判決撤銷經濟部核發電業籌設許可,律師黃馨雯與部落3大領袖(左起)呼籲政府與廠商檢討錯誤。(蔡旻妤攝)
台東知本光電訴訟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8日判決撤銷經濟部核發電業籌設許可,律師黃馨雯與部落3大領袖(左起)呼籲政府與廠商檢討錯誤。(蔡旻妤攝)

卑南族知本卡大地布部落不滿經濟部處分,准許盛力能源公司籌設電廠,在知本溼地開發161公頃的「太陽能光電園區」,提告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經濟部的處分未經部落同意,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8日判決撤銷。可上訴。

卡大地布部落三大意見領袖,8日在部落聚會所等候法院宣判,勝訴判決出爐等同知本光電案歸零,回到原點,部落領袖林文祥紅了眼眶說,雖然贏了,但並未感到開心,因為部落4年來分裂對立,光電已嚴重撕裂部落情感。

卡大地布部落領袖、台東縣議員陳政宗強調,諮商同意辦法未納入部落觀點,不同文化主體的部落,卻要適用單一諮商同意辦法,原民會卻說「這是部落和原民會對傳統領域看法不同」,呼籲原民會檢討修正諮商同意辦法,以符合每個部落的文化習俗。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認為,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對原權的侵害仍持續不斷,呼籲政府與廠商正視並檢討錯誤、勇敢面對,不要再提上訴。

2018年4月台東縣府辦理「知本建康段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標租案」的開標作業,由盛力能源籌備處得標,縣府與盛力簽訂開發案租賃契約後,盛力在同年12月21日依「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向台東市公所申請召集部落會議。

但卡大地布部落未能如期召開部落會議,盛力公司依諮商同意辦法,申請由市公所在2019年6月1日代行召集部落會議,當天會議投票結果,贊成187票、反對173票,議決同意開發案,經濟部也因此准予籌設盛力知本發電廠。

卡大地布部落族人提告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開發案的計畫場址位在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土地範圍內,依原基法的規定,部落享有諮商、同意的權利,不能以盛力尚未實際動工,認為沒有取得部落同意的必要。

合議庭指出,部落未在期限內召集部落會議的原因眾多,但行政機關沒有代替部落召集會議的必要正當性。台東市公所援用原民會函文,採行委託出席及委託投票的制度,已侵害部落受原基法保障的自治及自決地位,且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台東市公所代行召集部落會議違法,因此撤銷經濟部准予籌設光電廠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