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虎保育條例」上路3個月 議員批中市尚未提具體政策

台中「石虎保育自治條例」通過至今已3個月,市議員張家銨21日質詢說,石虎保育條例通過至今,但農業局尚未提出有關石虎保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生態服務給付獎勵及損害補償辦法的具體政策內容,質疑市府只想獲得美名,沒有具體落實條例精神。農業局長蔡精強說,台中市有石虎、動物保護委員會等,慎重處理石虎保育問題,研議中基於慎重才尚未成立「石虎保育委員會」,農業局持續蒐集及調查等有完整資料再成立委員會。

台中市議會21日進行財政經濟業務質詢,張家銨表示,「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於今年7月在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是全臺灣第二座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城市。當時農業局長蔡精強承諾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實施後,將設置石虎保育委員會,並訂定生態服務獎勵辦法,提高民眾參與改善石虎棲地的意願。

張家銨說,「台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於今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因此,有關台中市石虎保育委員會設置要點,除會議應做成會議紀錄,並於會後公開資訊上網,讓政府決策公開透明。推動石虎保育、石虎熱區、石虎友善環境、友善環境耕作等工作,生態服務給付獎勵及損害補償辦法,農業局應無縫接軌將條例訂定出來,然而至今完全沒提出具體政策內容。

張家銨呼籲,全台石虎剩下不到500隻,是台灣現存唯一原生貓科動物,不願再看到石虎面臨更險峻的處境;農業局應盡速提出具體落實的策略方法,除保護石虎、保障石虎棲地,也須促使更多人願意保護石虎,達到生態保育以及經濟發展多贏的局面。期盼市府對石虎能有更多積極作為,並以滾動式檢討,讓台中市擁有更完善的石虎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