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組工會遭技術阻擋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台灣第一個由研究生組成的大學工會成立受挫。台大研究助理、教學助理、工讀生不滿台大近年無預警減薪、遲發薪資、剝削勞動權益,積極籌組台灣大學工會,從今年1月20日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請成立登記,直到5月16日以發起人數不足為由,申請遭駁回。台北市勞工局認為兼任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與校方的僱傭關係「尚難認定」,沒達到成立的人數門檻。台灣大學工會將向勞委會告狀。 台北市勞工局表示,審查工會成立得依照《工會法》第11條規定,組織工會應有勞工30人以上連署發起,台大工會籌組的發起人身分,包括專任研究助理8人、兼任研究助理17人、研究計畫臨時工5人、教學助理3人及校內工讀生3人,從寬認定只有專任研究助理及校內工讀生與台灣大學間具有僱傭關係,其餘3類人員與台大沒有簽訂勞動契約,不具勞基法的僱傭關係,發起人數只有11人。 台北市勞工局表示,今年2月15日、3月7日兩度函請勞委會函釋,還是認定應由與台灣大學具僱傭關係的30人以上勞工發起連署,勞工局無法核准台大工會的申請登記。 捍衛尊嚴 研究生挺身自保 對於台大工會成立的必要性,台大工會理事長、台大法律研究所碩一生黃守達說明,學生組成的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與工作綁在一起,工作內容和薪資給付難以切割,學生往往超時工作。教學助理並非只有上課協助教學,課餘仍要替老師處理很多事務,工資和工時不成比例。 黃守達指出,台大的研究助理和教學助理制度皆為校方訂定,教授往往搞不清楚與助理間的關係,究竟是師生關係或僱傭關係?工作時間與內容如何劃分?學校沒有向教授宣導「勞動教育」,缺乏溝通之下,教授誤以為使喚研究生做事相當合理,造成剝削研究生,甚至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日前中央研究院、台灣大學、清華大學院校長發表聯合聲明,將研究經費不實報銷的責任推給研究助理;教育部也明白表示,研究助理不是工作。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指出,研究助理多是聽命行事,或依循前任研究助理的經驗做事。研究助理、教學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領的薪資來源都是學生學費,並非助學金。他無奈表示,校方和官方的回應都漠視研究生的權益,無心解決問題。 高喊訴求 盼政府正視問題 台大工會發表聲明指出,從1月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請成立登記後,遭勞工局百般拖延刁難,台北市勞工局忽略了研究生支撐起所有學術界的基礎工作,卻無法獲得應有保障。他們提出訴求:一、准許台大工會成立登記;二、承認兼任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教學助理的勞工身分。台大工會強調,研究生是學術界的底層黑手,勞委會必須正視並承認勞動權益,他們也呼籲全台灣所有研究生,應讓官方及校方看到勞工的尊嚴。 對於台大工會成立遭勞工局駁回,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出譴責,認為研究助理就是「勞工」,該享有各種勞動法保障。根據勞基法規範,不論研究助理是否同時有「學生」身分,都不影響他們擔任助理的「勞工」身分,應受勞基法上的相關保障。小至基本工資、加班費的保障;大至籌組工會、要求團體協商、依法罷工,都該是他們的權利;否則,這群研究助理將成為體制下無法發聲的弱勢者,持續被剝削。台北市勞工局不應再做出退步解釋,否定兼任研助理們籌組工會的權利。 台大工會31日上午將到勞委會遞交訴願書,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清大研究生聯合會、台大研究生協會將到場聲援。